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檔案申請程序

 

(一)查詢檔案目錄

  申請應用國家檔案,請先利用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國家檔案目錄,或由本局所建置之虛擬檔案館>檔案查詢區>國家檔案查詢檢索相關檔案目錄。

(二)提出應用申請

1.      離線申請  

經由國家檔案資訊網查得欲申請應用之國家檔案目錄後,請填具國家檔案應用申請書 (可由網路下載列印或向本局索取)並親自簽名,連同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影本,以郵寄、傳真或親至本局提出申請。

2.      線上申請

除以離線方式申請外,本局亦提供國家檔案應用之遠距服務,已持有自然人憑證之民眾,可利用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欲申請應用之國家檔案目錄,採線上申辦方式提出申請。

3.   預約服務

為節省申請人時間,本局提供預約應用國家檔案服務,申請人前來本局前,得事先以傳真、郵寄或網路方式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國家檔案。

(三)審核回復通知

  本局受理申請書後,申請案不需個案審查,且所申請檔案內容已全文掃描者,原則上將儘速於收件當日提供應用,如需提供複製服務者,則於收到複製費用5日內提供,申請案需個案審查者,原則於15日內通知審核結果,必要時得延長15日。

申請數量過多或檔案尚未完成全文掃描者,將視情形分次提供。

(四)應用檔案

  申請應用檔案原件經核准者,請至本局國家檔案及圖書閱覽中心應用,並應於當日歸還;本局另提供郵寄、傳真、網路傳遞等多元管道之檔案全文傳遞服務。


國家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圖
國家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圖